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我院2015年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96名,其中博士60名,硕士36名。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许昌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校园占地近1700亩,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46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83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1317人,其中专任教师1027人,有副高以上职称352人,博士和硕士学位802人。学校设有25个教学院部,有57个本科专业和14个专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文学、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医学等十个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两万四千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组织、人事、教务、科研、纪检和用人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60名博士、36名硕士。详见附件:《许昌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3、2014、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博士招聘岗位: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年龄40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硕士招聘岗位:教师岗,年龄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升本除外)且本、硕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实验教师岗:年龄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升本除外)且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专职辅导员岗,中共党员,年龄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且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8、国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许昌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许昌学院(http://www.xcu.edu.cn/)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zhaopin.haedu.cn)或许昌学院网站(http://www.xcu.edu.cn/),进入“许昌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17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的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严禁弄虚作假,一旦查实资格不符或不实,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网上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参加笔试前,须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及资格核查,届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携带招聘通知单2份、个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相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5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需提交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科研成果原件、个人简历纸质版1份; 4、已婚有子女的,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和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居委会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材料;已婚无子女的,提供结婚证、户口所在居委会出具的初婚无子女的证明材料;未婚的提供户口所在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证明材料。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我院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0374—2968821,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答辩和实际操作等),均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教师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根据专业特点,面试内容还可以包含实际操作、艺术专业加试等。试讲(非艺术专业60分,艺术专业40分),试讲采取传统教学方式,不得使用多媒体课件,时间30分钟,内容自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等;答辩(非艺术专业40分,艺术专业30分),采用演讲(介绍学习工作经历)、提问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科研水平、综合素质等基本情况;艺术专业加试30分。 专职辅导员面试采用自我介绍、抽题演讲、评委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解决问题及综合协调能力等情况。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成绩及排名。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后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则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的成绩视为零分。 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由学校决定是否从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4—2968821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许昌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0一五年七月九日 附件 许昌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博士研究生60人硕士研究生36人) 序号 | | | | | | | | | | | 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年龄40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年龄40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硕士研究生教师岗:年龄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升本除外)且本、硕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实验教师岗:年龄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升本除外)且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专职辅导员岗:中共党员,年龄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且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学、美术、艺术设计、技术经济及管理、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学科教学(语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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