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报名资格要求 | 备注 | 1 | 办公文秘 | 2名 | 国民教育二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类专业,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 | 2 | 财务管理 | 2名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管理类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 | 3 | 给排水管理 | 1名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给排水专业,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 | 4 | 机电安装 | 1名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机电安装专业,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 | 5 | 自动化控制 | 1名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自动化控制类专业。 | | 6 | 计算机 | 1名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 | | 7 | 化验检测 | 2名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专业,化学类专业,具有水质化验员资格证,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 |
(一)符合招聘计划相关报名资格要求。 (二)体貌端正,举止大方得体,业务精通,能吃苦耐劳,有耐心、责任心。 (三)爱岗敬业,有较强的动手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有关工作任务,满足相关岗位对应的工作能力要求。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 四、招聘程序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应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3日至7月10日下午18:00 2、报名地点: 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3号楼102室组织人事部 电话:0911-8803329 3、应聘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 (4)个人工作简历一份。 (5)其他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包括个人的荣誉证书、技能证书等)。 4、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室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参与面试答辩,根据答辩情况择优录用,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聘用人员签订临时用工合同,薪酬待遇按照新区有关政策执行。 中共延安市新区工作委员会组织人事部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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