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也是全国唯一一所本科层次的地方青年政治院校,其办学基础是创建于1949年的山东省团校,迄今已有66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团校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同时承担着普通本、专科教育,成人本、专科教育和共青团干部教育培训等多重教育教学任务。学校现设43个本、专科招生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6个学科门类。学校分东、西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40亩,建筑总面积26.1万平方米,位于济南市高新产业带中心,风景秀丽,环境优美,是莘莘学子求学求知的理想之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校面向社会招聘15名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岗位工作人员。其中教学管理岗位10人,辅导员岗位3人,财务管理岗位1人,社会工作服务岗位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2015年7月31日前须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符合高校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详见《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表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服务经验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服务经验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2015年7月12日-18日。 请报名人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详见附表2),将《报名表》及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rsk@sdyu.edu.cn,邮件主题栏以“应聘岗位+学历层次+专业+姓名+教师招考论坛”命名(如:教学管理+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张某+教师招考论坛),邮件附件不得大于3MB,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或照片; 2、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可在面试后提交); (三)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通过电子简历初审的人员名单将由学校人事处告知,应聘人员需于规定时间到学校人事处(办公楼102房间)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及初审,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根据现场资格确认及初审情况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对条件不符不允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及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再逐一通知,请应聘者谅解。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学校有关政策,采取岗位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岗位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 教学管理岗位技能测试主要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基础知识,组织协调能力、教育管理能力以及对业务的处理能力等。 辅导员岗位技能测试主要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基础知识,组织协调能力、对大学生的教育管理能力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等。 其它岗位技能测试主要采取答辩和技能实测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是否符合岗位的需要及专业技能等。 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在减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百分制汇总平均出最后得分。成绩在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岗位技能测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学校成立体检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体检考核工作。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统一组织,在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工作由学校招聘考核工作小组负责。 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来校手续,确立人事关系。 五、待遇 根据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山青院字〔2011〕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按合同进行管理。 1、本次招聘人员不属于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事业编制; 2、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根据各岗位需求情况确定聘期及约定服务期(按规定实行6个月试用期,期满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工资待遇:按劳动合同书约定的协议工资执行。 4、学校为其缴纳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及人事代理费,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学校代扣代缴。 5、其它待遇及管理详见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东校区)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人事处(办公楼102房间) 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0531-58997106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2015年7月11日 附件2: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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