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市总工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哈人联字[2004]19号),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单位数量及经费渠道 哈尔滨市工人文化宫8名、哈尔滨市职工大学4名、哈尔滨市工业先进技术交流馆2名。哈尔滨市工人文化宫为纯公益类事业单位,哈尔滨市职工大学、哈尔滨市工业先进技术交流馆为准公益类事业单位,以上单位经费渠道均为非财政补助。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 四、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 (三)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学历。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实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2016年及以后毕业生。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哈尔滨市总工会网站、哈尔滨日报上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7月15日至7月23日。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注意事宜 实行现场按岗位报名,对报考的职位考生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5倍的,原则上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至7月29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不少于3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职工大学(哈尔滨市道外区南马路120号)。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按照所公布的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报名,只限报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3)考生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下载《报名登记表》,提前填好相关信息并粘贴照片,打印统一使用A4纸张(一式两份)。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户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派遣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2份,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6)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请于2015年8月6日9:00—16:00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地点同报名地点(哈尔滨市职工大学,不再另行通知)。 (7)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方式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咨询电话:87657687、87657652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综合知识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30%+专业知识×70%。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丢失、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4、笔试分数线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3倍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组织: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市总工会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2、面试方式:采取情景模拟的方式进行,测试专业实际运用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资格确认:凡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持户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派遣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然后将初审结果报招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后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三)体检与考核 面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总成绩=笔试×60%+面试×4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加试。 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核由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并办理聘用手续。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证,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