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附设福乐幼儿园)系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2015年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 (四)其他要求具体详见岗位资格条件。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2、具有1年及以上儿童教育工作经历 | | | | | | | | 康复治疗学、针炙推拿学、康复医学、运动医学、康复治疗技术 | 1、持有康复治疗师资格证书; 2、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 | | | | | | | | | | | | | | | 会计(学)、审计学、 财务会计(教育)、 会计与审计 | 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三、信息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4日--7月28日;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于2015年7月14日8:00至7月28日16:30前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并通过建设银行龙卡支付报名费80元/岗位(应在报名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2)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3日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费将于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缴费银行卡。 4、下载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另行通知,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5、资格复审:01-04岗位技能测试、05岗位面试前,将对进入01-04岗位技能测试、05岗位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报考者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资格复审时间于2015年9月2日将在福建残疾人联合会网站通知。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省残联组织人事部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符合条件人员须于资格复审截止2015年9月4日16:30前到福建省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办公室交复审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复审材料包括: (1)《福建省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省残联组织人事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考试 (一)招聘人员考试项目 1、幼儿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康复治疗师和听力师(01-04),岗位的考试项目为笔试、技能测试。 2、财务会计(05)岗位的考试项目为笔试、面试。 (二)考试办法 1、幼儿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康复治疗师和听力师(01-04)岗位 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 笔试、技能测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人选(比例不足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技能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技能测试合格线为70分。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按4:6比例折算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若技能测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技能测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2、财务会计(05)岗位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 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比例不足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折算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三)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8月22日(星期六)9:00—11:00。具体地址及考室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笔试成绩可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查询。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01-04岗位)技能测试、(05岗位)面试 技能测试(专业面试)时间定于2015年9月7日 (星期一)9:30—12:00。地点设在福建省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暂定),具体地址及考室将在省残联网站发布。主要测试与该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实践操作能力或试讲等综合素质。教师岗位(01、02岗位)的技能测试以说课和写教案为主,康复治疗师、听力师岗位(03、04岗位)的技能测试以病例分析和写治疗方案为主。 六、考核和体检 (一)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编及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园亭路5号福建省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 邮编:350002 固定电话:0591-38703768(正常工作时间)联系人:郑先生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和残联共同组织实施。省残联组织人事部和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与监督。监督电话:0591-87668518(省残联组织人事部)0591-87668511(省残联机关纪委)。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7月14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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