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根据岗位需求,结合本校实际,拟面向全国招聘教师。现将2015年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公开招聘需求予以公布。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4.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45周岁以下。 5.特级教师、地市级及以上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优先。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25日 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在面试时备查。 (1)报名表;(2)个人简历;(3)教师资格证书;(4)毕业证书;(5)学位证书;(6)职称证书;(7)其它相关材料。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招聘条件和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 以上材料递交途径(任选之一): 1.直接递交或邮寄至厦门市海沧区兴港路二里1号,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值班室,联系电话:0592-6052505。 2.将所需递交的材料扫描,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1.gif,请注明应聘岗位和应聘人姓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指对报考者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通过审核的,其报名资格有效,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 (三)面试 1.时间:预定于2015年7月27日-3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专家组面试成绩确定录用人员,本校将对录用人员组织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将正式确认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四、享受权利 学校录用并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由学校聘任为校编教师,享受与本校相同条件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同工同酬。 五、本次公开招聘相关联系人: 王老师,电话:18965151655 电话咨询为上班时间(0592-6052505)。 本招聘方案由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负责解释。 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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