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核定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韶市机编【2008】33号)中关于临时聘请专任教师的有关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校决定面向社会临时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三)具备以下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高中教师资格。 3、年龄: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初级及未取得职称的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两年。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应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14日—24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韶关市第一中学行政楼三楼办公室(韶关市大学路238号)。 领取准考证时间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联系电话:0751-6913939。 (三)应聘者在报名时应提交: 1、填写好的《韶关一中临时聘请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应聘者须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1、教师岗位笔试的内容主要是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2015年7月27日上午9时至11时, 地点:韶关市第一中学。 (二)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试教(讲课)8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能力;答辩2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2、面试时间:7月27日下午2:30开始 3、地点:韶关市第一中学。 五、体检和考核 1、以笔试和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根据体检要求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 体检不合格以及放弃聘用的,可依次替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临时受聘的专任教师,按财政拨付标准(2500元/月,包社保、公积金等),绩效工资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聘期为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 本公告由韶关市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韶关市一中办公室0751-6913938、6913939 韶关市第一中学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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