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用人机制,促进人才流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勤学善思、创新有为的教师队伍,砚山县一小按照砚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砚机编办〔2014〕21号)核定的编制标准,经县教育局批准,开展空缺岗位教师的招聘工作。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的我县在职在编小学教师,特岗教师工作须满3年(由所在学校提供证明)。 三、招聘条件 1.素质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合作、奉献和创新精神,专业基础扎实,能掌握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兴趣爱好广泛,身心健康。 2.资格及学历: (2)学历:大专及以上(不含在读大专)。 3.年龄: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受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或者参加课堂教学竞赛获县级以上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普通话等级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5.岗位要求:报考各岗位的教师必须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6.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达不到办理教师资格证规定体检标准要求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岗位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最初学历证和最高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教育教学成绩、获奖证书、履职考核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8:00——7月21日下午17:00止。 3.报名地点:砚山县第一小学。 六、招聘程序 笔试内容:教育教学常识、小学对应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时间:2015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自带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地点:砚山县民族中学。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额比例为: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所设岗位数2倍的,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报名人数未达到所设岗位数2倍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信息技术能力测试和讲课。 (1)信息技术能力测试时间为90分钟。采取现场抽题,集中测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综合成绩的10%。测试时间:7月24日上午8:30-10:00 (2)讲课实行现场抽题,备课30分钟,讲课15分钟。教学内容限定在5—6年级教材范围内,学校提供相应的教材、教参,占综合成绩的50%。 3.公示聘用:分学科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达不到70分的不予聘用,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者入选。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体检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县教育局函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人事调动和工资转移手续。 招聘工作结束后,若学校本次招聘的学科因人员调出造成该学科教学工作不能正常运转的,学校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至低顺延增补聘用,但综合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 被聘用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属于中职的须降级使用两年,两年连续考核合格方能参与本校同级职务教师竞争恢复岗位。被聘用的初级职务教师,必须在县一小工作年满两年后才能与同级教师竞争申报中级职务。 七、工作日程表 本公告由砚山县第一小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129602、3122609 监督电话:0876-3127440(砚山县教育局监审股) 砚山县第一小学 二0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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