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幼儿园办园需要,拟招聘非在编教职工若干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医生,厨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爱心、有责任心。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违反计生、综治规定,违反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受党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5、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二)岗位条件
岗位
| 专 业
| 条件
| 性别
| 专任教师
| 学前教育
|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30周岁以下;
3.获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在公办幼儿园任教经历者优先考虑
| 不限
| 保育员
| 不限
| 1.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45周岁以下;
3.持有保育员资格证者优先;
4.开发区当地户口优先。
| 女
| 保健医生
| 医护
| 1.具有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取得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并受过儿童卫生保健培训;
4.幼儿园保健医生工作经历者优先。
| 女
| 厨师
| 烹饪
| 1.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50周岁以下;
3.受过专业培训,会制作糕点、并有岗位资格证书(厨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 不限
| 二、录用形式及聘用办法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对象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对象将通知体检,采取适当形式,综合考查其岗位技能,择优录用。拟录用者,安排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首聘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工资待遇
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岗位工资2500元,厨师岗位工资为2300元,保育员岗位工资为1800元,试用期满三个月后,按相关规定给予缴交"五险",满两年后给予缴交公积金,对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聘期满两年后,从次年的1月1日起,月工资增加工龄工资20元/人.年。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对象均可于7月13日-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泉州开发区实验幼儿园报名。地址:泉州开发区崇亨街161号,联系电话:0595-22850625,13505020289,邮箱:165461964@qq.com
(二)报名材料:
1.专任教师:提供《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第一学历、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获奖证书,无犯罪证明(应聘毕业生可以不用提供)。应届毕业生同时还需提供《毕业生鉴定表》。以上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保健医生:提供《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第一学历、最高学历)、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无犯罪证明(应聘毕业生可以不用提供)
3.保育员:提供《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无犯罪证明。
4.厨师:提供提供《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厨师资格证、无犯罪证明。
五、管理办法
以上聘任的合同制人员均按照幼儿园相关岗位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后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首聘一年,年度考核合格者可办理续聘。
附件: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员工招聘报名表》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儿园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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