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南丰县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录10名合同制员工。 一、招录职位及管理方式 招录书记员岗8名,司法协警岗2名。所招录的10名合同制员工需服从法院工作统一调配。录用后,与南丰县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劳动关系。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法院工作,乐于奉献;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3、能自行解决食宿(南丰籍优先); 4、年龄在18至35周岁; 5、身体健康; 6、书记员岗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不限全日制)、司法协警岗需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7、报考人员需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理解能力和归纳能力,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警察院校、法律专业、计算机专业毕业生以及有驾驶技术人员优先录用; 8、报考司法协警岗位人员因工作的特殊原因,仅限男性,身高170cm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接收: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4、违反计划生育等其他不宜聘用情形;5、有传染性疾病者。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南丰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18日至7月25日。 3、报考者可在南丰县法院网(网址:http://nfxfy.chinacourt.org/)下载填写《南丰县人民法院合同制员工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报考者需一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其他有效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考试通知书。 四、招录方式 1、考试分为笔试、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审判执行辅助人员应具备的简单技能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操作能力测试人员。操作能力测试包括计算机操作基本能力测试和驾驶技术测试。操作能力测试后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操作能力测试分别按30%、30%、4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名单。 2、考试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地点为南丰县法院四楼会议室。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员,由我院组成考察组或采取书面政审的方式进行考察政审。对于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 六、录用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将拟录用人选的基本情况,在南丰县法院网上进行公示。 七、工资待遇 录用公示期满不影响录用的,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内若因司法改革原因需调整人员结构,法院可提前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法院实际用工情况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试用期基本工资为1000元/月,试用期满后为1350元/月。并参照我县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工伤、养老、医疗保险。 联系部门:南丰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联系人:王国平 联系电话:0794-7162055 南丰县人民法院 2015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