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安龙县人民法院拟面向全县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8名、司法协警2名。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测试、考察、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聘用制书记员及司法协警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相关的业务技能、文化程度、工作能力、资格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书记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协警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安龙县户籍或持有安龙县居住证;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司法协警岗位退伍军人优先,男性,身高165cm以上; 7、持国家司法考试C证及以上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同等条件下,具有司法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书记员及司法协警的人员; 三、待遇及工资:聘用人员每月工资1680元,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合计820元,工资加社保合计2500.00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考生在安龙县人民法院网下载并如实填写《安龙县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登记表》,经现场审查合格的,当场通知考生参加考试,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报名地址:安龙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22日至7月27日。 3、报名时,报考者需一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复印件,并将证明原件提交核查,同时提交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2张。 五、考试内容及考试时间 1、书记员:计算机中文录入(看打、听打)、文档处理技能占50%;面试占50%。 2、司法协警:体能测试占50%,面试占50%。 3、考试时间:2015年7月29日上午9:00技能测试,按照技能测试成绩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待定。考试地点:安龙县人民法院。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招录人数在参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行负担。 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平常表现及遵纪守法方面情况。 拟录用人员考核不合格或因故放弃录取资格的,按照本次考试成绩排名高低依次递补下一名次考生作为拟录用人员。 七、管理 聘用书记员、司法协警属劳务派遣用工,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受聘人员双方签订用工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受聘人员服从安龙县人民法院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八、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安龙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9—5210105; 联系人:裴关宇(18008591680) 严林森(18008591585)。 安龙县人民法院 2015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