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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内蒙古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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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1 11:3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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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2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2015年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有5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5名教师,其中:设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3人;定向招聘“蒙授生”不少于4人(详见2015年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限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20日至1997年7月21日)。

(2)学历层次: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具体岗位要求见招聘教师计划表。

(3)报考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赤峰农牧学校教师岗位人员暂不要求)。

(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4〕4号),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

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报考项目人员,要求必须是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赤峰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赤峰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5)根据个人志愿,按设定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此次招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4)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简章、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试讲、体检、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八个步骤进行。一切事宜均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教育网上发布。

(一)发布招聘简章

2015年7月16日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12333t.cn/cf.html)、赤峰教育网(http://www.cfedu.net/)等媒体发布招聘简章。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4日。

2、报名地点:赤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市教育局四楼西侧会议室),联系电话:0476-8333656。

3、报名所需证件资料:

⑴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www.chsi.com.cn),在赤峰教育网下载并填写《赤峰市教育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贴好照片(每人需另准备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在赤峰市服务期满且经旗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中小企业储备人才”、“农村牧区特岗教师”服务项目证书、证明或赤峰籍大学生退役士兵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核人员,给予说明理由。

5、收费

报名费20元,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考务费50元(面试时收取)。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贫困生报考免收报名费和笔试考务费;2014年毕业生笔试考务费减半收取。

赤峰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

1、笔试

⑴笔试时间:2015年8月8日上午8:30-11:00

⑵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8月6日—7日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地点:赤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市教育局四楼西侧会议室)。

⑶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报考赤峰农牧学校、赤峰蒙古族中学、赤峰市民族特殊教育学校中学职教教师、中学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以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

报考赤峰蒙古族实验小学、赤峰市民族特殊教育学校(除中职教师和中学语文教师以外岗位)的考生,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

报考赤峰二中会计岗位人员的笔试内容为财会知识。

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语授课岗位的报名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语授课岗位的报名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⑷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职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4,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硕士研究生和免费师范生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将其定向职位调剂到相应非定向岗位内,或面向社会考生二次报名,报名时间及相关岗位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教育网公布。

⑸笔试总分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计100分。

⑹笔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笔试成绩加2.5分。

⑺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2、面试(试讲)

⑴面试(试讲)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试讲)人员。进入面试(试讲)人员将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教育网公布。面试(试讲)前对进入面试(试讲)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后,抽签确定面试(试讲)顺序。

⑵面试(试讲)要求:

①时间和地点:面试(试讲)在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后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教育网另行公布。

②内容及要求:试讲(或说课)内容为本专业课程,具体内容自行确定,备课教案为一节课内容,按教学过程试讲(或说课)8分钟。

报考“蒙授生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蒙古语试讲。对不按要求试讲的,按零分处理。

⑶专业(特长)内容测试:

①时间及地点:专业(特长)测试时间与面试(试讲)时间同时公布。

②内容及要求:

赤峰农牧学校体育教师岗位专业(特长)测试内容为足球。

赤峰蒙古族实验小学音乐教师岗位专业(特长)测试内容为声乐。

⑷面试(试讲)成绩计算

面试(试讲)与专业(特长)测试均采取百分制。

面试(试讲)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80%+专业(特长)测试成绩×20%

无专业(特长)测试岗位人员,直接按面试(试讲)总分折合计算总成绩。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查阅小数点后三位小数区分,如仍并列,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四)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应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教育网进行公示,体检具体办法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教育网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公示

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及聘用人员结果及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间对应聘人员反映出的问题,一经查实,依据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教育网进行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凭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本人身份证及毕业生档案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1、按照《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赤党办发[2013]15号)有关规定,对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2015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5、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举报电话:0476-833311015704760110

六、其他

本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一律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班。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互联网及社会上的一些虚假宣传、恶意炒作,以免上当受骗。

附:

1、《2015年度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15年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

3、《2015年度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考试考务费减免申请表》。

消息来源: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12333t.cn/cf.html

http://www.hsrc.gov.cn/viewnews.php?id=9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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