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金坛区国税局研究,决定由区人才派遣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并向金坛区国税局劳务派遣10名(男女各5名)工作人员,从事区政务服务中心国税窗口业务工作,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处罚记录;年龄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计算机;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金坛区生源或户籍。 二、需求专业:计算机类、经济类、财务财会类。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报名者应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复印件。(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半身一寸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交纳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22日-7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金坛区人力资源市场窗口(华阳南路86号)。 四、考核办法 1.笔试:计算机基础、财会基础、公共基础、公文写作等;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大于计划招录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均为100分。以笔试50%、面试50%权重记入最终得分,并排出名次。 五、体检、考查 1.体检: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查(政审):凡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查对象,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1.被录用人员与区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2.工作岗位由使用单位统一安排,福利待遇参考国家相关工资福利规定发放,统一交纳社会保险。 七、咨询电话:82320931、82311632。 八、本简章由具体聘用工作单位负责解释。 金坛区国家税务局 金坛区人才派遣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