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公开招聘17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品行良好,无刑事犯罪和被开除公职记录; 2、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中文或文秘类、哲学等专业优先); 4、身体健康。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3日—2015年7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清远市清新区玄真路33号清新区人民法院政工科(周六、日均可)。 3、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网上下载),并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计生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到上述地点现场报名。 三、面试时间:2015年7月29日上午9时,地点在本院八楼会议室。 四、福利待遇 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标准给付工资,试用期为2个月。享受年休假及出差补助等(具体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安排住宿)。 咨询电话:0763-5810211。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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