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救助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面向社会招考江城区民政局编外聘用人员1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四)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层情况; (五)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1日之后出生; (六)具有民政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招录方案 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10名,面向区10个乡镇(街道)分配,每个乡镇(街道)1名。 三、招考事项 (一)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填写《2015年江城区民政局公开招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表格附后)。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8日 报名地点:阳江市江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江城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4楼) 联系人:莫柏林 联系电话:0662-3106199 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毕业证,身份证,大一寸彩色相片二张。 考生请于2015年7月30日下午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分别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3)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 2、面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都参加面试。 (1)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 (2)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进取精神、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聘用程序 1、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2周内在江城区政府信息网站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由笔试(占60%)和面试(占40%)构成。体检人选根据招录名额1:1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确定,末位录用名额如遇分数相同者,则由区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如遇被录取人员放弃录取资格,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从未被录取人员中选最高分的进行替补。 2、公示 应聘者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江城区政府信息网和江城区民政局公示7天。 3、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聘用为江城区民政局编外聘用人员,聘用人员需必须服从工作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工资福利 大专学历1900元/月,本科以上学历2100元/月,工资未含购买社保个人自付部分、节日补贴和年终奖励。福利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规定的4大节日发放补贴。 五、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3日 2015年江城区民政局公开招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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