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伊犁师范学院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8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伊犁师范学院是一所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理的普通高等师范学校。学院有现13个院(系)、41个本科专业、14个专科专业,其中应用物理学(凝聚态物理)专业被列入本科一批次招生;有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覆盖21个二级学科。 学院在编教职工781人,其中专任教师529人。现有1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1个普通本科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建设点;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1个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3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6位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和6位自治区级青年教学能手。学院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学者专家十余人。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30岁以下是指1985年3月1日后出生;45岁以下是指1970年3月1日后出生; (七)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除外);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九)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28日至8月18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新疆伊宁市解放路448号伊犁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吉刚、丁捷,联系电话:0999-8138027。 (五)报名须带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伊犁师范学院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另交三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2.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八)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九)专业参照目录为2013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科目录及参考方向。 七、资格审查 由伊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5年8月19日-8月20日。 八、考试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各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等。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2)教师岗位面试满分100分,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内容为随机选定本专业主干课程中部分章节知识。试讲采用板书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试讲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设计教学方案能力、组织实施教学活动能力等教师职业基本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伊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100。 九、体检 伊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伊犁师范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伊犁师范学院校园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学院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的拟招聘体检人员,由伊犁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组织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伊犁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组织另选到县级以上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十、考察 (一)伊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录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伊犁师范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可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伊犁师范学院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博士学历研究生可适当放宽报到期限)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伊犁师范学院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伊犁师范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海拉提·乎尔曼汉伊犁师范学院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9-8126029 十六、其他事项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伊犁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伊犁师范学院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