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指标及具体岗位 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往届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均可参加应聘。 招聘指标:共计80名。其中农村小学72名,六中5名,会计3名(局直单位、国办中学)。 招聘岗位设A类指标和B类指标。B类指标特用于符合招聘条件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在昌黎县服务期满(或昌黎户籍、昌黎生源已取得相应期满证书的)考核合格人员。A类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减少招聘指标。B类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3:1,如达不到3:1比例,剩余指标将直接纳入A类指标,视同报考A类。具体指标如下: A类岗位招聘指标 学科 学段 | | | | | | | | | 会计 | 合计 | 小学 | 27 | 27 | 5 | 6 | 4 | | | | | 69 | 高中 | | | | | | 1 | 2 | 2 | | 5 | 会计 | | | | | | | | | 3 | 3 | 小计 | 27 | 27 | 5 | 6 | 4 | 1 | 2 | 2 | 3 | 77 |
B类岗位招聘指标 招聘学科 | 小学语文 | 小学数学 | 小学体育 | 合计 | 招聘数量 | 1 | 1 | 1 | 3 |
注:报考B类岗位人员需持有对应的期满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4、教师资格要求。报考高中和小学人员需具有对应或高于所报考学段的教师资格;报考会计专业的人员必须是会计专业毕业且具备会计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证。 5、学历要求。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人员要求初始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昌黎籍考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要求初始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昌黎籍考生报考会计专业需大专以上学历。 非昌黎籍考生报考小学和会计岗位,初始学历均需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到党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未结案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5年7月25日—7月31日在《昌黎日报》、昌黎电视台、昌黎教育网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报名时限为5天,从2015年7月29日开始至8月2日下午5:00截止。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在昌黎县星耀广场三楼,报名时需由本人到指定的报名地点、按招聘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一份(从昌黎教育网下载打印,如实填写);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会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须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政审证明材料;在县级及以上人才市场人事代理的毕业生,需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才市场出具人事代理证明和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交人才市场的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并加盖公章,由开具人签字)。 (三)报名资格复审、发放准考证。通过复审的考生于2015年8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凭考生身份证到昌黎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以后相关信息均在昌黎教育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及相关人员注意网上查询。 四、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程序 本次招聘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 (一)笔试 笔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所报岗位知识的掌握情况,笔试成绩为百分制。 报考高中和小学各学科的考试内容为所申报学科对应的高考内容,非高考科目(体育、美术、会计、信息技术)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相关内容。 笔试时间:2015年8月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在昌黎教育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参加面试考生的确定。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按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指标2:1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均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昌黎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说课及专业技能测试形式,采用100分制,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录取。 报考体育学科的考生,采取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说课时间为10分钟,随后进行专业测试,时间为5分钟。 报考美术学科的考生,采取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先集中进行90分钟的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结束后进行说课,时间为10分钟。 报考会计专业考生面试采取抽题问答形式。 其它学科只进行说课,不进行专业测试,说课时间为10分钟。 说课内容:报考小学的为初中阶段相关学科内容,报考高中的为高中阶段相关学科内容。 考生按学科岗位分组参加面试。先由全体考生在候考室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上下午时间,下午面试人员抽签后退场。参加面试的考生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各场一号考生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抽取面试题(说课题目)进入备课室准备(以后各考生以此类推),由专门工作人员和县纪检监察人员监督,实行封闭管理,避免考生之间交流。面试时由工作人员负责接、送考生到指定考场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组织退场。 面试评委当场为考生打分,由面试考场核分员当场核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分数相加求平均值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在昌黎县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考核 按照招录学科岗位与招聘指标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考核人员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列入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四)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确定人选、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结果,在县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招聘人选并上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将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名单统一在昌黎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六)手续办理及录用选岗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昌黎县教育局负责办理聘用手续。拟招录人员从教育局公布的岗位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单位,如出现考生自动放弃选岗,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有关待遇 1、被聘用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在所录用单位至少工作5年,5年内不允许调出昌黎县或辞职,否则按违约处理。 3、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由昌黎县劳动力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参照我县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养老保险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参照在编教师标准缴纳。 五、组织领导 成立昌黎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昌黎县教育局、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工作,昌黎县纪委全程监督。 详情请登录:昌黎教育网,网址:http://www.chledu.gov.cn/ 电话咨询:0335—2038359 昌黎县教育局 201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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