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详见《2015年夏季如皋市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至1997年8月之间出生); (三)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五)中专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如皋市户籍(户籍状态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8月8日9:00—8月10日16:00。 4.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8月8日9:00—8月11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8月8日9:00—8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方视为报名成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报名者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在考场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2.如皋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3.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初审通过后所填报名信息不得再更改。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6.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初审通过人员即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二份(样式见附件2),报名登记表打印截止时间2015年8月14日16:00。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5年8月13日9:00—8月14日16: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由如皋市人社局会同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分别占20%、80%。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保教专业知识等,约占75%;幼儿园各年龄段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活动设计与评析、教育教学现象的分析等,约占25%。笔试不指定指导用书。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60分合格线。 笔试结束两天内,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皋教育网公布考生准考证号和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末位同分的一起参加资格复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进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如皋教育网公布。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及下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在我市幼儿园工作时间段的证明,由所在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或市直幼儿园出具(跨镇<区、街道>幼儿园工作的,须分别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在如皋市外幼儿园工作时间段的证明,须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一天内在如皋教育网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分4组进行面试,每组招聘15人。进入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至指定地点自选面试组别(选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每位参加面试者限选一个组别,多选无效,逾期未选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面试分组选择提交后不得更改。面试各组选择情况在选组现场即时公布。 取得面试资格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内容及权重:(1)说课(占70%),时间10分钟;(2)技能测试(占30%,三个项目各占10%):①现场演奏电子钢琴并自唱(曲目自选),时间5分钟;②自选曲目,自编自舞,时间5分钟;③根据指定命题作简笔画,时间10分钟。 面试成绩:说课和三项技能测试,均以满分100分计算,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按上述权重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四)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的权重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计算成绩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1.在面试各组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各组分别确定15名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起进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两天内公布于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如皋教育网。 体检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和《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苏教规〔2012〕3号)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如皋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如皋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现场选择岗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人员按招聘组别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未按时到现场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3.聘用人员确定后,报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阶段按相关规定可以递补外,其余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2.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3.本次招聘人员在如皋服务期须不少于5年。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幼儿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如皋市纪委(监察局)予以监督和指导。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199166、87284518 九、本招聘公告由如皋市教育局、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7623071,0513-87650716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皋市教育局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