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广播电视大学系省政府直属正厅级单位,因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且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考岗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政管理、工商管理、法学、汉语言文学、日语、 英语、农学、土木工程、建筑学、计算机、环境工程 | | | | | | | | |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具有3年以上(含)工作 经验的,学历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 | | | | | 年龄3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含)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年龄计算时间:30周岁是1984年1月1日(含1月1日)之后出生;35周岁是1979年1月1日(含1月1日)之后出生;40周岁是1974年1月1日(含1月1日)之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7日17:00(网络报名截止时间同样),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报名者将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联系邮箱(hnddzzrsc1@163.com)报名或持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二西路20号海南广播电视大学14楼1401室。 联系电话:0898-66112357;传真:0898-66112357 邮箱:hnddzzrsc1@163.com 应聘人员报名应聘。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人员的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报考人员报名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初审中,发现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与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条件初审后,资格审查情况于2015年8月下旬(8月9日至15日我校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在海南广播电视大学网站公布。拟招聘数与应聘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相应递减拟招聘数。 (三)考试形式及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考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请留意我校网站信息)。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教师岗位需进行试讲)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笔试占总分的60%,面试占总分的4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分数、面试分数以及综合分数均在学校网站上公布,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按顺序录取。如出现综合成绩平分的情况,则面试成绩高者入围。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请留意我校网站信息)。 (四)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我校网站和校园公示栏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有问题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不合格者,可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公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与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广播电视大学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组织人事处潘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112357;传真:0898-66112357; 邮箱:hnddzzrsc1@163.com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纪检监察审计室电话:0898-66224648 附件:海南广播电视大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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