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有关规定,经通河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通河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共招聘教师28人。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条件等信息详见通河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rbtonghe.gov.cn/) 上述网站登有《2015年通河县职教中心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四、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现场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至8月7日8:30-16:30(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址:通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9室(大通河大街县政府东边路北)。 报名咨询电话:0451-57422408 联系人:屈静涛 3、报名材料: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三张;《2015通河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通河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打印),报名费100元。,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确认。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考生报名时需签订《诚信承诺书》(现场提供),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填报毕业证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不准报名考试。除此外,考生其他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对报考同一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1的,原则上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4、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凭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证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费用。 五、考试 考试分为二个步骤:笔试和面试(试讲)。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8月中旬进行(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教育教学能力与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其中《教育教学能力与学科专业知识》一张试卷,满分为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教育学》、《心理学》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笔试总成绩=教育教学能力与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教育学、心理学成绩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如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带黑色碳素笔、黑色钢笔。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座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请登录通河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内查询。 5、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阶段的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对笔试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后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阶段;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此岗位招聘或缩减招聘人数。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测评其教育教学能力及专业知识实际运用能力,试讲时间为25分钟。面试考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聘请5-7名教育教学专家组成,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教育教学能力与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3、面试费用。每名参加面试考生需缴纳100元面试费。 六、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通河县当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通河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通知。 七、公示和办理试用期手续 县招聘主管部门将合格人员名单在通河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人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工作合同,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非编制限额内招聘,聘用后月薪标准为2500元整,从聘用后第二年的一月份开始,参考上一年我县物价上涨幅度,根据实际情况适度提调整薪资水平。由用人单位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政策,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九、招聘纪律和组织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此次招聘工作由县职教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通河县职教中心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5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