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价情境的自然化 《纲要》明确指出:评价要“在日常活动与教育教学过程中采用自然的方法进行。”即评价情境要自然化,要在幼儿真实的生活和学习情境中对幼儿实施评价。对幼儿来说,生活即学习,游戏即学习,活动即学习。如果把幼儿从生活、游戏、活动中抽离出来进行评价,无疑会打断幼儿的学习过程,震荡其心理,不容易得到真实的评价结果,而评价情境自然化,能避免惊吓幼儿学习心理或干扰幼儿学习过程。依托幼儿真实的学习情境开展评价,足以使幼儿更迅速地理解教师评价语言的含义,从而和教师展开有效的互动,实现评价的功能,提高幼儿的学习与发展水平。 2.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纲要》明确提出:“管理人员、教师、幼儿及家长均是幼儿园教育评价工作的参与者,评价过程是各方共同参与、相互支持与合作的过程”。《纲要》运用全新的教育观念和思维方式,建立了全新的多主体教育评价体系,彻底改变了传统的教师对幼儿单向评价的评价体系。使整个教育评价置身于大众的视野,呈现出更为广阔、开放的新格局。在实践中,我们强调了家长的参与,努力提升家长在评价中的地位。灵活利用家长开放日、每周一次的家园联系本、调查表、成长记录袋等,请家长参与对幼儿的评价。如家园联系册的建立,教师把幼儿一周或一月的表现进行评价后,通过家园联系手册反馈给家长。让家长了解幼儿的各方面发展水平,促进家长采取更优化的、更艺术的教育方法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 幼儿也是评价主体之一。因此,我们还注意还幼儿在评价中的主体性地位,鼓励幼儿积极参与自评和互评,并注意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采取操作简单、形式有趣的评价方式,引领幼儿享受参与评价的乐趣,激起幼儿参与评价的兴趣,从而使幼儿在成为被评价者的同时也成为评价者。 3.评价取向的多元化 促进幼儿的发展是一切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纲要》明确指出:要“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因此在教育活动中,教师的评价不再把幼儿对知识技能的掌握作为重点取向,更多的是关注幼儿各方面的发展。基于幼儿知识技能的评价,往往由子幼儿知识技能发展的局限性,导致幼儿屡屡遭受挫折体验,影响其学习情感与心理的发展;而基予多元取向的幼儿评价,则从纵向比较出发,全面地赏识幼儿素质新的进展,使幼儿能较多感受成功与被肯定的喜悦,从而激发出更强烈的学习内驱力,使幼儿更容易登上发展的新台阶。 4.评价类型的多样化 幼儿园教育活动具有广泛和复杂的内容,因此,要根据实际情况与需要,灵活选择、运用适宜的评价方法。学前教育评价的种类很多,其中,按评价的功能划分而成的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终结性评价三者分别贯穿于课程的不同阶段,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是教师获取信息、调整教育策略的重要参考和主要来源之一,亦是幼儿发展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尝试将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终结性评价等多种评价方法针对性地加以运用,努力发挥评价的实效性。评价方法的多样性,是由教育各环节目的的多重性所决定的,不同的评价方法为不同的教育目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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