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快海盐县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进程,经武原街道办事处申报,县委社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武原街道办事处专职社区工作者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招聘人数及条件 岗位01:招3名。要求:女性,海盐县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5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4日后出生)。 岗位02:招3名。要求:男性,海盐县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5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4日后出生)。 岗位03:招4名。要求:男性,海盐县户籍,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复员、退伍军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4日后出生)。 户籍地以2015年8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鼓励下列对象报考: 1、大学生村官。对象为:(1)海盐县到村任职5年以上(按大学生村官首聘合同签订之日至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计算),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职在岗的大学生村官;(2)海盐县到村任职满6年且离岗3年内的大学生村官。同时实行笔试加分政策,具体为:年度考核获1次“优秀”的加2分,年度考核获2次及以上“优秀”的加4分;对在任村官岗位期间,获县级及以上优秀党员称号、获评县及市“十佳大学生村官”、市“南湖百杰”称号的,一项荣誉加2分,最多不超过5分。 2、社工专业人才。对象为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毕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4日后出生)。笔试成绩加2分。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28号) 3、报名所需材料:按《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持相应的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军人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并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2张。 4、资格审查:由武原街道办事处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通知报考者本人。如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聘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各职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计算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浙人公〔2005〕68号)执行。考察办法及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盐县人事人才网和海盐县民政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递补 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对象公告》发布后如遇放弃,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原件归还。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3、本次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由县民政局纪检组、武原街道纪委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3-86111332、86025410 4、有关招聘信息可登陆海盐县人事人才网和海盐县民政网查询。 报考咨询电话:0573-86028764 中共海盐县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海盐县武原街道办事处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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