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宛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教师。受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委托,面向社会为示范区公开招聘29名农村中小学教师。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名额 (一)宛城区农村中小学 (二)宛城区城区中学 (三)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村中小学 三、招聘范围 1、宛城区和示范区农村中小学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宛城区城区中学教师面向宛城区外在编在岗教师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1、应聘宛城区和示范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5日以后出生)。 2、应聘宛城区城区中学教师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5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1、宛城区和示范区农村中小学 ①应聘农村中学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②应聘农村小学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宛城区城区中学 ①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高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初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②有3年以上相应岗位任教经历,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③获得过县(区)级以上教师节表彰,或参加县(区)级以上优质课竞赛并获得县(区)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讲授过县(区)级以上观摩课、示范课、公开课(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申报学科一致或相近,其中应聘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和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范围、岗位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应聘宛城区和示范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人员报名时:高校毕业生持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派遣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在职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宛城区城区中学教师的人员报名时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荣誉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证明(注明工作经历、在编在岗、同意报考等)和近3年教案。 现场影像采集,填写报名表格,缴纳报名考务费80元。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调整招聘岗位人数。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部门严格审查后出具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2日-14日(9:00-12:00,13:00-17:00)。 报名地点:南阳市宛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独山大道华鑫苑楼下)。 报名初审合格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8月16日(9:00—12:00,13:00--17:0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分,加分情况予以公示。 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 笔试原始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应聘宛城区城区中学教师的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12分钟,试讲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宛城区城区中学教师的人员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试讲教材 1、宛城区和示范区农村中小学试讲教材 农村小学试讲指定教材为五年级下册农村学校现行教材。具体为:语文,北师大版;数学,人教版;英语,北师大版;体育,人教版(教师用书);音乐,人音版;美术,人教版。 农村中学试讲指定教材为八年级下册农村学校现行教材。具体为:语文,北师大版;数学,华东师大版;英语,科普版;思品,粤教版;历史,中华书局编;地理,人教版;物理,沪科版;美术,人美版;信息技术,河大版。农村中学化学面试使用教材为九年级上册教材,人教版。 2、宛城区城区中学试讲教材 城区高中面试使用宛城区城市高中二年级现行教材。具体为:数学,北师大版,必修五;化学,鲁科技版,化学反应原理,选修;地理,湘教版,自然灾害与防治,选修。 城区初中面试使用宛城区城市初中九年级上册现行教材。具体为:语文,北师大版;数学,华东师大版;英语,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编,科普版;历史,中华书局编;物理,沪科版。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应聘宛城区和示范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学历高者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应聘宛城区城区中学教师的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技术职务高、获奖层次高、第一学历层次高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政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宛城区和示范区农村中小学新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一律分配到农村缺编学校任教,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详情可登录宛城区政府网站和宛城区教体局网站查询。 本公告由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7-61172607、61172631、63231917 举报电话:0377-63227306 南阳市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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