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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2015年公开招聘农村初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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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6 10:3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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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为缓解我县教师紧缺的矛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初中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数量

2015年竹山县公开招聘农村初中教师30名(学科及数量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志愿到农村乡镇初中学校工作,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身体、心理健康;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学历、年龄和教师资格证条件以《2015年竹山县公开招聘农村初中教师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要求为准;

5.考生自愿到招聘学校工作五年以上,服从组织安排;

不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考:

(1)我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15日至16日共2天。报名期间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竹山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电话:0719-4220153。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竹山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并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往届全日制毕业生须提交在教育部指定网站《学信网》打印本人学历验证报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费150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外,今后三年不得参加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

(4)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5)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岗位名额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1:3,按程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低于1:2。达不到1:2比例的相应核减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调整计划在笔试前予以公告。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报考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占70%),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时间:8月18日,地点:竹山县茂华中学。

3.笔试成绩8月18日晚予以公布,并在《今日竹山网》和《竹山教育信息网》公告。

4.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计算总分。“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于报名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急需学科教师入围人选不足1:2的,可根据岗位需要和考生的实际能力,经研究后确定是否聘用。

2.面试地点和时间

地点:竹山县茂华中学

时间:2015年8月20日。

3.面试方式:面试主要以讲课的方式进行,重在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讲课内容为现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八年级下册教材中的一个教学课时,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考生以抽签的方式决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官现场打分,并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于面试当天上午7:00前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四)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考核、体检

考核采取函调形式进行,主要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考核对象须在考核前将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提交到县教育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集中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有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公示期间,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县教育局:4220153;县人社局:4224621;县编办:4225343;县监察局:4225331),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分学科根据拟聘人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岗位待定)。岗位确定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5年内不得调出本县教育系统。

附件下载>>>

1.2015年竹山县招聘农村初中教师岗位要求一览表.doc

2.2015年竹山县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3.“三支一扶”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竹山县教育局 竹山县编办 竹山县人社局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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