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委实际,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简称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为乐山市人民政府的正县级派出机构,中国共产党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工作委员会(简称乐山大佛景区党工委)与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合署办公。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党工委)是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乐山大佛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管理机构。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民族、宗教、文物、林业、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旅游、交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2、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3、协助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总体规划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初审并按程序上报。4、制定乐山大佛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内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登记、保护和管理工作,培育壮大旅游文化产业。5、建设、维护、管理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规范设立风景名胜区标志、安全警示等标牌,改善游览服务条件。6、制定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防机制和应急预案,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交通、环境卫生、治安、服务业管理和游览者安全等工作。7、按照规划组织和扶助风景名胜区居民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生产和服务事业,制止和限制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事业。8、负责出售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取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组织并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经营项目的招标和签约工作,监督进行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经营,指导经营企业做好职工培训管理工作。9、做好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旅游调查统计工作,及时发布旅游相关信息,维护景区正常旅游秩序。10、依法负责景区范围内民族、宗教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11、依法对景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获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且符合《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为我委编制内人员,招聘名额为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现场报名:应聘者于2015年8月14日10:00点前持以下资料到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名。①《2015年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2份(附件2),请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③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二)邮件报名:应聘者于2015年8月12日15:00点前将填写好的《2015年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投递到我委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邮箱,且于8月14日10:00点前持①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③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到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联系人:王凌睿 联系电话:0833-2304120手机:13158851444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凌云路2435号 邮箱:lsdfgwh@163.com 五、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等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结束后,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七、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写《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乐山市事业单位考试或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审核确认。 (二)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附件: 1.2015年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2015年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表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8月6日 附件下载: 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doc 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考核招聘计划和岗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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