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文件精神,经双柏县2015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经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双柏县第一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语文教学岗位1名,数学教学岗位1名,政治教学岗位1名,英语教学岗位1名,物理教学岗位1名,化学教学岗位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双柏县第一中学本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招聘对象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后至2015年8月16日下午5:30分前。 (二)报名地点:双柏县第一中学办公室。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楚雄州人才网发布双柏县第一中学2015年第三批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直接到双柏一中办公室报名。报名人员须根据招聘条件提供身份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真实有效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毕业证,有学位的须提供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确定考试考核人员。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考核人员。 (四)考试 由双柏县第一中学组成专家组,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下,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技能考试和课堂教育教学基本技能测试,确定综合成绩。具体方案由双柏县第一中学另行制订。 1、领取准考证时间:考生于2015年8月17日下午5点30分前到双柏县第一中学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2、考试时间:2015年8月1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上午7:00—12:00考试,下午2:30—6:00说课。 3、考试地点:双柏县第一中学 4、综合成绩确定。考生专业技能考试占40%,课堂教育教学基本技能测试占60%。 (五)确定拟聘人选 按照岗位招聘数,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六)体检 拟聘人选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考核 按照组织人事管理的统一要求,由双柏县教育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于8月20日前完成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考核。 (八)公示 8月底前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天。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相关程序签订就业协议书,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期转正;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试用期及转正后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报名、领取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五、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 双柏县教育局:0878-7711049 双柏县第一中学:0878-7712255 六、本公告涉及的相关事项由双柏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双柏县第一中学2015年第三批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双柏县教育局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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