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农村小学教师不足问题,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农村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 招聘小学教师57名,其中:初步拟定招聘文科、理科教师34名,音乐教师10名,体育教师10名,美术教师3名。 若音乐、体育、美术报名人数达不到录取人数的3倍。则按照3:1的比例相应缩减各科招聘名额。所缩减名额加入文理科教师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较高的业务素质;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5.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山丹户籍的(含因婚迁入我县户籍的人员); 6.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山丹驻地随军家属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范围 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岗位要求 1.报考文科和理科教师岗位,师范类专业(含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须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随军家属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教师资格证或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音乐、体育、美术类毕业生不得报考此岗位。 文科具体录取岗位数=(34+音体美缩减名额)/文理科报名总数*文科报名人数。 理科具体录取岗位数=(34+音体美缩减名额)/文理科报名总数*理科报名人数。 2.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须为音乐、体育、美术相关或相近专业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须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随军家属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或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 3.本科相关相近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专科相关相近专业参照《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3日至15日(三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山丹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办公室。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报考人员父母户口本,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已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的《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电子照片(30K,jpg格式)和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婚迁人员同时须提供结婚证,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县。 随军家属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电子照片(30K,jpg格式)和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驻地部队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 非师范类学生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的,同时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4.报名费用。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每人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参照《关于调整公务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3〕800号的标准执行)。 (二)资格审查、审核 1.资格审查。按照公开招聘职位所要求的条件,由山丹县公开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县教体局、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审核。公开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审核,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低于3:1。若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的职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该职位招聘名额;若报考人数达不到3人,则取消该职位的公开招聘。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满分100分) 小学文科教师岗位笔试测试内容为语文、历史、地理、英语综合知识;小学理科教师岗位笔试测试内容为数学、物理、化学、英语综合知识;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笔试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公示3天。 2.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指标的120%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报考人员每人用讲授法(无学生)进行讲课的方式进行。由县公开考录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专业要求,对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交流应变能力、仪表仪容、工作热情、道德素养等方面进行现场打分,讲课时间为15分钟;讲课内容由报考人员提前1小时随机抽取确定。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公示3天。随军家属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四)考试安排及要求 1.笔试时间:2015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 2.笔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于2015年8月18日下午由本人持身份证到县教体局人事股办公室领取。 3.笔试考试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进入考场。 4.面试时间:2015年8月21日上午8:30—12:00。 5.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于2015年8月20日下午由本人持身份证到县教体局人事股办公室领取。 6.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带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其它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若拟招聘最后一名人员成绩出现并列且超过岗位招聘指标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择优录用。体育专业足球方向的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六)体检 综合成绩公示结束后,对拟招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聘,不进行替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地点和时间由县教体局另行通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的或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实际或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公开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由山丹县教育体育局督促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问题并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不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聘用。聘用后5年内不得调离农村小学教师岗位。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0936—2721158 县人社局0936—2721234 咨询电话:县教体局0936—2913503 山丹县公开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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