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垫江县干部调配工作暂行办法》(垫江委发〔2014〕11号)规定,为保证城区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特制定本遴选考试简章。 一、遴选名额及岗位 城区小学遴选教师12名,其中:桂溪小学:语文6人,数学3人;实验小学:数学1 人;城南小学:英语1人;城北小学:语文1人。 若某一遴选岗位的遴选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则相应递减该岗位遴选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遴选。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学校规章,服从学校工作安排,2012年、2013年、2014年三年内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2.年龄:38周岁及以下(截止2015年8月31日)。 3.教龄:在现任教学校任教3周年及以上(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进入现工作单位任教,在县教委挂职或经教委同意在学校挂职、支教时间计为编制单位工作时间)。 4.学历:专科及以上。 5.业绩考核及教学成绩:2012—2013学年、2013—2014学年两个学年度个人业绩(按垫教工委发﹝2012﹞15号)考核的成绩在本校教职工平均成绩以上;报考学科与现任教考核学科一致,且2012年秋至2014年春四个学期的教学成绩(平均分)均居同校同年级同学科前二分之一(按四舍五入计名次)。教多个学科取最好任教学科成绩,教同一年级多个班计算平均成绩,教不同年级多个班取最好年级及学科成绩。 由学校出具教师考核成绩和教学成绩证明,同时表明是否同意报考,须所在学校盖章,经办人、校长和片区教管中心主任签字。 (二)下列情形,不属遴选范围 1.桂溪街道和桂阳街道所在地在编在岗中小学(含职教、幼教)教师。 2.2013年9月1日以来发生违反师德规定行为(以调查认定的发生时间为准)或按垫教工委﹝2015﹞6号文件规定“一票否决”者。 3.2013年9月1日以来,受过刑事处罚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只考核不下结论或不考核的人员。 5.2015年已参加城区学校遴选且已确定为拟遴选对象的人员。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必须以编制单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4日8:00— 16日18:00。报名者登录http://cqdjwpzl.x9.fjjsp01.com/all/sstart!index.action网址,按网上要求填写《2015年城区小学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若提供虚假、错误信息,责任自负。 报名需提交电子照片,照片规格:240×150像素,小于30KB,格式为JPG或者JPEG。 联系人:冷文明 李亚琴 74669348 74616156 (二)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8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骨干教师证(无证可提供文件)、赛课等级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15年城区小学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学校出具的教师业绩考核成绩和教学成绩证明等材料,到县教委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符合报名资格者准予报名。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考试费。逾期不受理任何与报名相关的材料。 (三)打印准考证 2015年8月18日8:30—17:00在网上打印。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项。 1.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8月19日(星期三),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所报考学科小学段专业知识70分,课程标准30分,满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答卷时间为90分钟。 2.面试 面试按各学科岗位拟遴选人数1:2比例,根据笔试加分总成绩(即:笔试加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说课前备课30分钟,说课时间为7分钟。 说课内容为所报考学科小学段教材内容,具体内容在面试前临时抽签确定。 面试时间:2015年8月20日(星期四)上午7:30。 面试地点:垫江县职教中心。 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自愿放弃面试或其它原因取消面试资格者,不予递补。 3.加分 2010年7月31日至2015年7月31日(以落款时间为准),获得教育部、市教委(含机构编制内的内设机构)组织的,本人现场参加的课堂教学赛课一、二、三等奖(获奖指该项活动的终结奖;不含以任何形式报送其它实体的比赛或赛课奖)且获奖学科与报考学科相同者分别加5分、4分、3分,3分、2分、1分;获得县教委(以签章为准)组织的,本人现场参加的课堂教学赛课一、二、三等奖(获奖指该项活动的终结奖;不含以任何形式报送其它实体的比赛或赛课奖)且获奖学科与报考学科相同者分别加1.5分、1分、0.5分。同一活动只计最高级奖。获奖加分项最高为5分。 {nextpage} (五)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总结成绩均采用100分制,各按50%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即: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按总成绩分岗位划线,对上线人员,县教委会同相关部门对其遴选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态度与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者,不纳入总成绩人员名单中划线,也不作为遴选对象。 (七)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 1.由县教委按各岗位遴选人数,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总成绩相等时,依次以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高者优先。 2.被遴选单位每个学科遴选人数不超过1人,若一个单位一个学科被遴选上线多人的,以总成绩高者作为拟遴选对象,总成绩相等时依次以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高者优先。同学科其余上线人员不作为拟遴选对象,该岗位拟遴选对象依次递补确定。 (八)成绩公示及拟遴选人员公示 1.成绩公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考试、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报名网上公示。 2.拟遴选人员公示:资格复审结束后,在垫江县教育委员会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天。对拟遴选人员有实名举报,县教委将对举报内容进行查证,一经查实,不符合遴选条件者,取消遴选资格,所缺名额不予补充。 举报电话:74515408。 公示无异议者,初步确定为遴选对象,经有关部门审定,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遴选调动人员于2015年秋期开学前凭调动通知到报考学校上岗。调动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为十二级,并按新聘岗位职级标准计发工资,已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保留。 四、组织领导及纪律要求 (一)县教委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委主要领导任组长,教委和人力社保局有关领导任副组长,教委、人力社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县教委负责对本次遴选工作的组织工作。遴选工作接受县人力社保局指导和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 (二)公开遴选教师工作,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对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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