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平桥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信平人[2007]27号)规定,结合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招聘教师236名,其中:乡镇农村小学(含寄宿制小学)教师170名,幼儿园教师61名,特殊教育专业教师5名。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专科及以下学历应具有信阳市户籍或信阳市户口生源(指原是信阳市户口,因就读统招的全日制高校现户口暂未转回人员)。在平桥区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专科毕业生(未在平桥区就业),参加平桥区“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专科学历的大学生村干部以及报考特殊教育学校的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 6、学历、专业及资格要求:报考农村小学教师需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体育、音乐、美术职位需具有相应专业或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需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幼教专业毕业生,具有幼教(学前教育专业)教师资格证;报考平桥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需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特殊教育专业或具有特殊教育专业教师资格证。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不能报考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5、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4日至8月1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北厅)。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在职人员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信。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手续。 报名时填写《信阳市平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登记表》可登录平桥新闻网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现场进行信息采集,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参加或聘用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5年8月20日上午8:30至11:30和8月20日下午15:00至17:3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票据到现场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本理论》,一套试卷,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事业单位相关知识等内容;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 2、笔试时间: 2015年 8 月 22 日上午8:30至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 在平桥区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在平桥区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预征大学生士兵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5年8月20日8:00至17:30向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预征大学生士兵(符合户籍报考要求),男性要求23周岁以下专科毕业生或24周岁以下本科以上毕业生,女性要求22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年龄计算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报名时在报名表上填写是否同意参加应征入伍。在报名结束后,凡本人同意参加应征入伍的由区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对合格人员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征入伍后,保留工作岗位和有关工资待遇,服役年限计入工龄,退役后回原单位工作。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相应学科小学、幼儿园课本知识,满分100分。 4、面试成绩在考点张榜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遇有比例内成绩出现并列人员,一并参加体检。在体检中,若合格人员少于拟聘用人数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考核时需调取本人档案,凡在规定时间(考核期间)无正当理由提供不出个人人事档案或档案中出生年月有涂改现象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公示期满7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后上岗,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签定在被聘用单位服务期不低于3年的协议(在聘用岗位服务不满三年的不得调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平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七、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y.lss.gov.cn)、平桥新闻网(http://www.xypq.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 0376—3702769 (平桥区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376—3800293 (平桥区教体局人事股) 附:1、信阳市平桥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2、信阳市平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信阳市平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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