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132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10名,硕士研究生22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洛阳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本科普通高等院校,现有安乐、伊滨两个校区,安乐校区占地1000余亩,伊滨校区规划用地2850亩(其中,占地600余亩、建筑面积28万㎡的一期工程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学校设置有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国土与旅游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20个学院,4个公共教研部,61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教职工1429人,全日制在校生27756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学工、组织、人事、教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人事、教务、学工、纪检和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110名博士研究生、22名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洛阳师范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3、2014、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洛阳师范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洛阳师范学院(http://www.lynu.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8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进入“洛阳师范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至2015年8月18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志愿。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张卫国、杨德新、符丽娜,联系电话:0379-65515008、65526189。来电时请说明是在教师招考论坛看到的信息。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参加笔试前,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及资格核查,届时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 件各1份(2015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确定录用时以毕业证、学位证为准,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录用资格); 3.应聘思想政治辅导员的,另须提供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学生干部任职期间获得的相关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的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在省人社厅、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竟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包括政治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等反映高校教师职业素养的通识性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应聘思想政治辅导员的另需进行专业技能笔试加试,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30%,公共知识笔试占笔试总成绩的70%,两者按比例求和为应聘思想政治辅导员考生的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研究,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我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对于2015年毕业生,待毕业后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报省教育厅按相应管理规定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379-65515008、65526189 监督电话:0371-69691977(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洛阳师范学院 2015年8月10日 | | | | | | | | | | A类博士: 理工科类博士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权威期刊或SCI(二区)发表论文2篇以上,人文社科类博士独立发表论文被CSSCI收录5篇以上(其中1篇发表在洛阳师范学院规定的国家级A类或B类核心期刊上),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B类博士: 原则上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独立发表论文3篇以上,胜任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具有较强的科研和教学能力,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科和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学习成绩优秀,科研业绩突出) | | | |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科和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学习成绩优秀,科研业绩突出) | | | |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科和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学习成绩优秀,科研业绩突出) | | | |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科和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学习成绩优秀,科研业绩突出) | | | |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科和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学习成绩优秀,科研业绩突出) | | | |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科和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学习成绩优秀,科研业绩突出) | | | |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科和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学习成绩优秀,科研业绩突出) | | | |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科和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学习成绩优秀,科研业绩突出) | | | |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科和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学习成绩优秀,科研业绩突出) | | | |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科和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学习成绩优秀,科研业绩突出) | | | |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科和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学习成绩优秀,科研业绩突出) | | | |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科和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学习成绩优秀,科研业绩突出) | | | |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科和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学习成绩优秀,科研业绩突出) | | | |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科和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学习成绩优秀,科研业绩突出) | | | |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1.身心健康,热爱学生,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2.政治面貌:中共党员或者中共预备党员;3.学生干部经历: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兼职辅导员、学工助理、班长、团支书、学生会部长以上),在任职期间获得相关荣誉称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专业:不受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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