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其他说明
安全生产辅助执法
01
1
化工类
本科
适合男性
安全生产辅助执法
02
3
不限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本市户籍,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2、遵纪守法,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学校及原单位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无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靖江日报》、靖江市安监局网站、靖江人才网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 8月13日-14 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为:靖江市行政中心17楼1706办公室(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3)缴纳报名费98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2.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
(2)报考人员应对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调整招聘岗位数。
3. 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5年8月24日(下午3:3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靖江市行政中心17楼1706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安全专业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指导用书,安全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安全生产法》(2014)及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靖江市安监局网站、靖江人才网公布。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报考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015年8月27日下午3:00—5:30到靖江市行政中心17楼1706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的地点、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采用百分制确定应聘者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按照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靖江人才网公布。
(七)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发放《录用通知书》,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靖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劳动合同两年一订,对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89181706
监督举报电话:89181701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