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编制缺额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上级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此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其中:医疗卫生机构49名,其它事业单位4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户籍不限,年龄、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类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已被行政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其它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上述所指年龄、工作时间、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涉及具体时间的,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5年8月1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9日至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沁源县职业高级中学
3、报名需携带材料: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A4纸),近期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照5张。报考者还需提供个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要求:A4纸打印,带二维验证码,并在验证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 (2)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及证明;尚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仅有考试合格成绩单或相关证明,该成绩单或相关证明不作为报考依据。
(3)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电大等非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的报考者,须持毕业证书报名。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沁源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交纳报名考试费60元(报名费10元、考试费50元)。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2)根据政策规定,本次招聘的医疗卫生机构专技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即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其它招聘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不达比例要求时,递减名额或取消岗位。报名结束后,考生报考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
笔试为一门,采用百分制,以闭卷方式进行。报考医疗卫生机构医技岗位的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为主;报考其它岗位的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公安后勤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按规定还需进行体能测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同时进入体测环节。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测环节。体能测试安排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因体能测试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造成的空缺依次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同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
根据岗位专业特点,分别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类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包括心理素质、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临场应变等方面)和专业素质。
如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时,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此次招聘考试工作(笔试及面试工作),全部委托第三方进行。
3、考试结果
考试总成绩=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聘用。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经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以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向社会公示。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公安后勤服务中心岗位的,还应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面试后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依次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核环节,考察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报名资格条件及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核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不递补。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9月1日以前未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者,不予聘用,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待遇
根据考察考核情况,县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发放《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后,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享受相应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聘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同时,从本次招聘报名之日计算,3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的报名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之间签署合法用工合同的,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不递补。
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五年最低服务期制度,服务期未满不得流动。
六、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实行招聘条件、招聘程序、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论、聘用情况“六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并将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355-7832536(沁源县纪检委信访室)
0355-7833666(沁源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咨询电话:0355-7832356(沁源县人社局办公室)
本公告由沁源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沁源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的,均视为考生主动放弃。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负责。招聘过程中领取准考证,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时间及地点均通过沁源县人民政府网(www.qinyuan.gov.cn)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印制的各种考试复习资料,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沁源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借章)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