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和县城区中学师资现状,经研究同意,今年和县城区中学将采取考试选调的办法,在本县农村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在编在岗教师福建山香开选调。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学校、学科、指标 注: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调指标2倍的学科,减少或取消该学科的选调指标。 二、选调条件 1.报名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以行政、工资关系为依据)。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在近三年内,未受到任何党纪或行政处分,且在年度考核中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国民教育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必须现在中学任教且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县四中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6.工作年限:教龄满5年及以上。 三、选调方法 选调采用“文化课考试”方式进行。 文化课考试总分为150分,其中“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为50分;“专业知识”(本学科高中知识)为100分。考试后,依据考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人选(指标的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按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仍相同的,增加无生上课环节,择优选调)。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由县教育局、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1.办理报名手续,审查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选调资格)。 报名时间:8月10日~8月13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报名手续:①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校长同意并签字、盖单位公章);②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③近期1寸照片2张。 2.文化课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于考试前一天在和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3.公示及择校。考试后公布成绩、名次及拟选调的人选,公示3天,无异议者确定为选调对象;选调对象按名次、教师资格层次进行自主择校。 4.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办分别给选调对象办理调动手续(有关职称工资按新调入学校正式印发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规定参与调入学校竞聘后重新核定)。 咨询电话:0555-5312256(县教育局)0555-5307559(县人社局) 举报电话:0555—5326402(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组) 和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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