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城区中小学发展的需要,经市编委研究决定,从本市农村中小学选调60名教师到城区中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学校、学科及名额(详见附表) 二、选调范围 巢湖市农村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不含巢城教育管理办公室管理的学校教师)。 三、选调条件 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在农村学校工作满5年(2010年9月1日前任教)。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高中、初中教师均可顺向报考小学选调岗位;语文学科教师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 6.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7.经所在学校(中心学校)同意。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违反师德规定受到查处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四、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符合上述范围、条件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必须注明近三年考核结果和是否同意报考)和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仅限语文学科教师)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到市教育体育局报名。 2.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45元。 3.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削减或取消该学科选调计划数。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监察局集中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对不具备选调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考试实行分学段、分学科专业知识统一笔试的办法进行。考试内容为所报学段、学科《课程标准》涵盖的专业知识,卷面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入围人员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凡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拟选调人员。笔试结束后3天内经查分后,在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巢湖市教育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三)确定拟选调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分别按其所报学段、学科选调计划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组织并列人员进行第二次考试。 2.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巢湖市教育体育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分学段、学科按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本人自主选择任教学校。 3.2015年暑期办理调动手续,安排上岗,选调人员与新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有关职称岗位按新调入学校岗位情况重新聘任,并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四)考核 对拟选调人员,市教育体育局、人社局、监察局将对其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岗位,仍按以上规定给予一次性递补。 五、有关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6日——8月17日。报名地点:巢湖市教体局四楼会议室(巢湖市青年路5号)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8月20日地点:巢湖市教体局四楼会议室(巢湖市青年路5号) 3.考试时间:2015年8月22日上午8∶30——10∶30。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组织领导 选调教师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2185812(市人社局) 0551—82620283(市教体局) 附: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1.gif2015年巢湖市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学科岗位表.xls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巢湖市教育体育局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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