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建设的通知》(攀人社〔2014〕334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西区清香坪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pzhsxq.gov.cn/)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能够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周岁—40周岁(即1975年8月17日—1997年8月17日期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长期居住在清香坪的居民。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报考岗位及名额 见《西区清香坪街道办事处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1日—8月17日工作时间内(9:00-12:00,15:00-17:30)。 (三)报名地点:清香坪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四)报名手续和要求: 1.填报《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街道办事处公开考试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两份(请自行打印并粘贴彩色2寸近期免冠照片)。报考者须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2.报考者本人的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一式两份。 3.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4.本人近期彩色二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与报考信息表上粘贴照片同底,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 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报考者应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登记。资格审查由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将《西区清香坪街道办事处公招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人员情况表》及每个报考者《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街道办事处公开考试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报考信息表》上报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资格审核。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 六、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代领者还须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到考生报名时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笔试考试中存在缺考笔试科目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及时通过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准考证向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查分申请。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2.面试通知书领取 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八、体检 (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二)体检。体检清香坪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街道组织政审,将政审情况书面报送区人社局。 十、公示 清香坪街道办事处公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可进行递补。 十一、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正式聘用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保险待遇核定、统筹管理、业务培训、考核奖惩、监督检查;街道、社区负责劳动保障协理员的日常管理、业务管理和工作协调。 2、正式聘用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待遇为2200元/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十二、相关事项提示 1.请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西区清香坪街道办事处。因联系方式有误,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三、其他相关事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聘用劳动保障协理员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聘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经双方自愿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续签劳动合同,聘用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在年度考核不称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为特定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四、本公告由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西区清香坪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0812-3882008 联系人:周亿 附件1:西区清香坪街道办事处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情况表.xls 附件2:西区清香坪街道办事处2015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信息表.xls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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