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滨海园区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6名,派遣到南通市消防支队滨海园区大队工作。现将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消防队员12名、消防车驾驶员2名、消防队队长2名,总计16名。 三、报名条件 (一)消防队员 1、热爱消防事业,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愿意从事执勤灭火、抢险救援等消防工作的社会青年。 2、年龄在28周岁以内,身高1.60米以上,裸视4.6以上,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审合格。 3、具有大专或相应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退伍士兵及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二)消防车驾驶员 1、热爱消防事业,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学历,愿意从事消防特种车辆驾驶工作的社会青年。 2、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内,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交通事故案件,政审合格。 3、取得公安交巡警部门考核发放的B2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资格证。以往受过所在单位表彰的优秀驾驶员,优先录用。 (三)专职消防队队长 1、志愿献身部队建设和消防事业,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带兵管理能力。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内,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政审合格。中共党员、B2及以上驾驶证优先考虑。 3、曾任职各类政府专职消防队队长、战斗班长且综合组织管理能力突出的。退伍消防兵曾担任过队长助理、战斗班长等职务满1年以上且综合组织管理能力突出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由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经报名、条件资格审查、政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后,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8月12日至8月31日(休息日除外) 地点:南通滨海园区政务分中心一楼大厅人力资源窗口,电话:82501106。 2、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逐一审核,经审核不具备招聘资格人员,取消参与招聘的资格。 3、报名事项 现场报名时须本人到场,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和立功受奖、相关特长证明件;退伍军人除以上相关证件外须持退伍军人证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各证书、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 4、政审 核实报名人员的姓名、年龄、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等基本情况;有前科劣迹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轮。 5、面试、体能测试、体检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综合分析、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方面与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招录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2)体能测试项目:1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评分标准参考省《新招队员体能训练标准》标准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由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合格予以录用,体检不合格或录取后如本人放弃等其它因素出现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人员,由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用人单位。试用期1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相关待遇:单位承担衣、食、住;缴纳“五险一金”;普通职业消防员2500-2800元/月、班长2800-3200元/月、驾驶员3200-3500元/月、副队长3500-4000元/月、队长4000-4500元/月,并有相应的增长机制。 工作时间满10年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身体条件安排在相适应的工作岗位。 表现突出人员,可参加国家消防特种行业技能培训。 南通通州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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