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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陕西省铜川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2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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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7 09: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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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为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人,其中,党群系统14人、行政系统38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5年铜川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陕西户口或陕西生源(落户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前)。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4日至1997年8月14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2015年铜川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公布的要求为准。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截止2015年8月14日未解除各类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按有关规定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及以后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高一层学历或双学位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或学位报名)。

4.现役军人。

5.国家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参加2015年铜川市各类招录(聘)体检合格人员、正在公示期内人员和公示期满等待办理录(聘)用手续人员。

7.按照中省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铜川市人民政府网、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时间:2015年8月24日-8月2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考生请在报考岗位主管部门现场报名,具体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3.须提供的资料:

①下载并如实规范填写《2015年铜川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②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一寸照片两张(与报名表张贴照片为同一底版);

④岗位有职称或普通话等级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⑤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一份(用人单位出具,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⑥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一份(用人单位出具,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加盖公章);

⑦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未注明的,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一份;

⑧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⑨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一份;

⑩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一份。

4.考生本人提供的资格审查信息及资料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公示、聘用、试用期管理等全过程,其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按相关规定做出禁考等严肃处理。

5.逾期不受理现场报名。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核准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得改报和进入下一环节。

7.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

(三)播音主持岗位、讲解员岗位面试及森林消防员体能测试

因岗位特殊性,播音主持岗位、讲解员面试及森林消防员体能测试前置,面试及体能测试9月8日组织实施,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请关注铜川市人民政府网站、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准考证领取

报考播音主持岗位、讲解员岗位经面试进入笔试的考生、报考森林消防员经体能测试进入笔试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其他开考岗位的考生请9月15-18日到各自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人员:持有本次公开招聘准考证的考生

2.笔试时间:2015年9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笔试设一科,百分卷,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5.笔试注意事项:

①开考前1小时,请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不得使用其他证件、证明代替身份证)、考试用品提前验证准入,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开考半小时停止验证准入,迟到者不得进入考点。

②笔试实行音像全程监控,实行全时段无线信号屏蔽和监测,考生不得将《准考证》规定以外物品带入考场,如有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③笔试不允许提前交卷。考试结束时不允许将试题本、答题卡、稿纸等带离考场。

④考试结束后,因须组织清点、查验试题试卷等,请考生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提前离开考点,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6.加分:

①加分依据及分值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名应聘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岗位时,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由军队批准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铜组发﹝2013〕2号)规定,大学生村官凡任满一个聘期,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并担任“两委”正职一年以上的加10分,担任“两委”副职一年以上的加5分。

②受理加分的程序

9月21日—2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由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铜川市新区齐庆路2号市便民服务中心9011室)负责受理,逾期不受理加分申请。

③申请加分须提供的材料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须持本人入伍登记表、退伍证、自主就业士兵登记表(均为原件,复印件留存)等有关材料。区别不同项目的加分,申请加分还须携带以下材料: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者,须提供奖励等级表复印件和加盖发布机关政治部门公章的奖励通令(文件);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交士官登记表。

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任职材料和聘期内考核结果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④加分认定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包括获得荣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入伍、超期服役等三类。各类别之间加分可累计。在获得荣誉类别中,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给予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大学生村官加分包括担任“两委”正职、“两委”副职两类,两类别之间加分不可累计。

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结果9月24日至27日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

7.笔试成绩(含加分)公布。笔试成绩(含加分)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5年9月28日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对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排序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出现空缺顺延递补。笔试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含加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资料

考生资格复审携带资料与资格初审相同。

3.资格复审:考生持岗位所需资料于10月8-10日党群系统岗位的考生在市委二号楼316室(铜川市新区朝阳路9号)、行政系统岗位的考生在市便民服务中心三楼(铜川市新区齐庆路2号)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4.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限考生因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递补。

5.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七)面试

报考非播音主持岗位、讲解员岗位的面试时间、地点、组织形式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八)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含加分)/2+面试成绩/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名;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含加分)也相同的,加试面试成绩高者排先。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同时公布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顺延递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主要内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规定程序和办法顺延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铜川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须经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同意后暂缓30日作出考察结论,暂缓期满仍未终结的,终止对该考察对象的聘用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签订三年以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任职满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不再实行一年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所附《报考指南》是招聘公告的具体阐释,其他未尽事宜,由铜川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19-3283248、0919-3185692。

(二)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具体阶段性公告,错过相关时间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公开招聘,只公布笔试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单位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2015年铜川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5年铜川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15年铜川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4.《2015年铜川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中共铜川市委组织部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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