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泰州经济开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5人,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规范意识;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至1997年8月1日期间出生);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6、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户籍不限。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到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事项 泰州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人才网(www.tzjob.com)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报名与资格审查。2015年8月19日起开始接受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8月21日上午11:30。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04岗位需持会计从业证书)到泰州医药高新区1号行政楼906室报名,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填写《报名表》。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的岗位,由泰州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2015年8月21日下午15:00-17:30前,到报名地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100分,60分及格(01岗位需加试写作,写作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写作测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聘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2、03岗位年薪12万元(基本工资+绩效),其他聘用人员按照《泰州经济开发区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享受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待遇。试用期间工资参照新录用公务员见习期工资制度执行,并享受交通补贴和餐补。 五、本简章由泰州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690640联系人:莫女士 附件:1、泰州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泰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泰州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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