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开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晋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商粮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文化局、市规管局、市地震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等17个部门所属34个事业单位共71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8月26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79年8月26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信息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5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5年8月26日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xjz.hrss.gov.cn) 查询。 应聘者如需咨询招聘中的相关事项,可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可通过晋中市人社局网站(招聘信息表)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xjz.hrss.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15年8月26日9:00至2015年8月29日17:00期间登录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2015年晋中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8月29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8月29日17:00至8月30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核减、取消和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告。招聘条件中要求报考者为硕士研究生以上专业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不受此比例限制,但拟聘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且考试总成绩需达到60分。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5年8月31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根据《关于晋中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函》(市发改收费函字[2015]70号)标准执行。笔试每科50元、报名费10元。只进行综合知识笔试的岗位缴费60元,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测试两科的岗位缴费110元。须进行笔试专业测试(笔试两科)的岗位详见《招聘信息表》备注栏。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5年9月16日——18日登录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晋中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1、考试科目设置及计分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科目和面试两部分。 考试科目和计分方式按招聘岗位的不同要求设置。 ① 一般性岗位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60%+面试成绩×40%。 ② 专业要求较强的岗位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综合知识笔试、专业测试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拟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综合知识(笔试)和专业测试(笔试)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专业测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确定,侧重本专业应当具备的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9日 上午 9:00——11:00 《综合知识》 下午 2:30——4:30 《专业测试》 笔试的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综合知识和专业测试成绩两项合并计算)从高到低排名,按3:1的竞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环节。不达3:1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考生笔试成绩及按岗位排名可在晋中市人社局网站查询。 3、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在晋中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考岗位要求有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关执业证书;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考生,须登录晋中市人社局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要求的竞争比例和本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要求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开始后,因公示资格复审人员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按资格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部分专业要求较强的岗位,面试内容和方式可采取专业知识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面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成绩相同时,分别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含报名环节没有形成竞争的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且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的具体组织、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由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进行公告。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中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八、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晋中市人社局网站(www.sxjz.hrss.gov.cn)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晋中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354-3075610 晋中市人事考试中心 0354-3075693 监督电话:晋中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354-3075639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7日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表(附件一)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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