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创建于1929年,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公办学校,为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以全日制高等专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各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学院连续七届获得“省级文明学校”荣誉称号,现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2015年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号 | | | | | | | | | | 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机与电器、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车辆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汽车服务工程、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 | | |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 | | |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 | | | | | | | | | | |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加工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水利能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fjsdxy.co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8日——2015年9月3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2015届毕业生:《福建水利电力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近期数码彩照1张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已获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电子注册备案表)。 (2)非应届毕业生:《福建水利电力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近期数码彩照1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我院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4、报名费:根据闽人发〔2007〕104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收取考务费80元/人。应聘者可直接到我院财务处缴费,或缴至以下账户(注上应聘者本人姓名,报考岗位): 开户行:建设银行(开户行建设银行永安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35001646007059011111 已汇款考生请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0598-3634273以便核对。应聘者应在初审名单公布后三天内缴费完毕,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如因报考人数不足等原因报考岗位未开考,学院将与考生联系退还考试报名费,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考试 1、教师岗位(岗位1-岗位11)考试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行政教辅岗位(岗位12-岗位25)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试讲(教师岗位)、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教师岗位(岗位1-岗位11)根据笔试、试讲合计总分从高至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行政教辅岗位(岗位12-岗位2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试讲(教师岗位)、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试讲(教师岗位)、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岗位1-岗位11)教师岗位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岗位12-岗位25)行政教辅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试讲(教师岗位)、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fjsdxy.com/)。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及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工资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发放,岗位津贴按学院规定执行。对于聘用人员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院给予安家费补贴3万元;对于聘用人员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院给予安家费补贴8万元、购房补贴20万元。 3、所有符合学院规定的聘用人员均享受租房补贴500元/月。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国林路298号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366000 电话:0598—8823838、0598-8823839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及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教育厅),0598—8823880(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8月18日 附件: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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