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系福建省文化厅直属的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2015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订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2015年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文化厅门户网站(www.fjwh.gov.cn)、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http://zp.fjkl.gov.cn)和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fjyszyxy.co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20日--9月3日。 (二)、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直接通过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http://zp.fjkl.gov.cn),以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网上报名、网上缴交报名费80元/岗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3日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费将通过网络银行退还至原缴费银行卡。 2、下载准考证:报考者请及时关注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fjyszyxy.com/)公告通知,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复审材料包括: ⑴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⑶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五、考试办法 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各岗位的考试办法如下: (一)教师及教辅岗位(01-08岗位)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技能测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与技能测试的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笔试、技能测试与面试成绩按3:4:3比例折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二)辅导员及行政秘书岗位(09、10岗位)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招聘人数,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4比例折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三)考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密切关注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考核与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根据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集中体检。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西江滨大道学院路8号(闽侯甘蔗市民广场旁)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100 电话:0591-38268020联系人:林老师颜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与福建省文化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及福建省文化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118170(驻省文化厅监察室);0591-38268016(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2015年8月20日 附件:2015年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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