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清新空气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网格化管理工作力量。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关于配备大气污染防治专职网格监督员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河北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气污染防治专职网格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 大气污染防治专职网格监督员 (二)岗位职责 做为大气污染防治辅助性岗位人员,负责户外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辖区内大气污染事件,现场核实兼职网格员发现的问题;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告知劝阻;劝阻无效上报本级网格长或网格员;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大气污染事件;监督核查并反馈污染事件的处理情况;对兼职网格员进行业务指导。 (三)招聘数量:30人(男25名,女5名) 二、招聘对象 1、天津市家庭户口;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2、热爱网格化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善于沟通,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公告,报考人员从2015年8月21日9:00至8月23日17:00在下列网站查询: 五、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8月24日9:00至8月26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15年8月24日9:00至8月27日17:00。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六、考试与资格复审 (一)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相结合。其中,客观题涉及内容为:简单数字推理和运算能力、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基础法律知识和时事政治等;主观题涉及内容为:对给定的文字材料进行阅读、分析、概括、提炼,撰写一篇文章。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5年9月9日9:00至9月11日17:00。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 2015年9月2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 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持相关材料,于2015年9月22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学信网(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一份。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具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谈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具体为: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总成绩并列进入体检和考察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体检未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薪酬标准 (一)新聘用的工作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及事业单位编制。经确定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岗位,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制。 (二)专职网格监督员的工资为每人每月4000元的标准。(含五险一金等各项工资及费用总额)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处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考务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26296090 政策咨询电话:26298001 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