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镇(街)工会工作,根据《山东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47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到镇(街)工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热爱基层工会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三)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3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枣庄市常住户口(2015年8月1日前取得)或枣庄市生源(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报名时按户籍地或生源地报考所属区(市)、高新区相应职位,不得跨区(市)报考。 (六)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即可。 在读非应届大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5年9月13日 (三)报名程序 1、确认报名:报名者需带齐以下材料于2015年9月16日上午8:30-12:00或下午2:00-5:00,到枣庄市龙头中路76号(市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招聘方将根据上述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1)提交材料:报名表、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属退伍军人报考的,应出具《退伍证》。有在工会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证明(见附件3)。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2)应聘者提供的证件均要求原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的,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内容:审核规定证件。 3、现场数码拍照备案。 4、现场交纳报名费用。 5、准考证的发放:见后。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等)。 2、笔试时间:2015年9月26日9:00—11:00。 3、笔试地点:待定。 4、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不得代领。 领取时间:2015年9月23日上午8:30-11:30或下午2:00—5:00 领取地点:枣庄市龙头中路76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5、笔试成绩的计算:以满分100分计。 2015年8月1日前在我市各区(市)或镇(街)工会工作并由区(市)总工会支付工资,且现在仍然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15年10月8日下午2:00—4:00 领取地点:枣庄市龙头中路76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10月17日8:30。 2、面试地点待定。 3、面试成绩的计算:以满分100分计,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入围人员按规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如入围考生体检、政审合格,按各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枣庄人才热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市)、高新区总工会提出聘用意见后,应聘者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到具体镇(街)工会工作,实施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双方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对公示期间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待遇 本次招考人员为劳务派遣制非在编人员,聘用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资为当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含需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并交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区域经济发展、职工收入水平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作考核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七、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见本公告附件1。 八、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二)本次公开招考公告、有关通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公布、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枣庄人才热线”与“枣庄就业网”网站公开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考接受全社会对本次招考的公正性与公平性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400-6938-1140632—8889114 本次招考公告如有不详或未尽事宜,会及时调整,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枣庄人才热线”网站,以最新发布公告为准。 枣庄市心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