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侗族村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成功和深入推进人才教育强县战略,更好地发挥人才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通道侗族自治县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试行办法》通办[2012]60号和湘政教督〔2013〕4号关于教育督导评估有关的教师学历配置要求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正式录聘后必须在通道县服务五年以上。 二、招聘对象 根据我县教育教学高学历紧缺岗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侗寨申遗工作的实际需要,急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与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1997年8月31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0年8月31日后出生)以下,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因犯罪受刑事处罚正在服刑或服刑期满但未满五年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三年内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实施。 报名时间:2015年8月31日—9月2日。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 报考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具体岗位所需证件原件与复印件;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因专业特殊报名人数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12日,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为准。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2位数。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考生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时,成绩并列的考生均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综合素质运用能力及适应招聘岗位工作能力的情况。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2位数。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出现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如有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一次。 (六)考核、公示与聘用 考核人选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国公局[2011]3号)文件执行,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完成后,将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与结果进行公示。 在考核、拟聘公示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或提供虚假资料,以及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即按程序办理编制、人事聘用相关手续,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