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书相较于其他一些证书,其流程更具复杂性,并且涉及到不同的办事部门,这也就给考生申请认定带来了很大难度。很多考生反映,不知道具体该找哪个部门。由于每个地方可能管理的单位并不一致,小编将日常工作中总结的各流程主管部门分享给大家,希望可以给正在迷茫的你指点一点点迷津。 大BOSS:最高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实际工作中,该项工作职责归口到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其负责拟订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 教师资格整体分为考试和认定两个流程,教师工作司将这两部分工作划分到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因此接下来我们按两个类别给大家介绍后续。 考试部分 中央: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教育部考试中心(www.ntce.cn),负责教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 省级:笔试、面试组织工作由各省教育考试院负责,部分省份未成立教育考试院,其单位名称可能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注:部分省份在改革过渡过程中实行笔试由考试院负责,面试由认定机构负责) 市级:笔试、面试一般由市教育考试院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同上,可能会存在部分省份面试工作由认定机构负责。 区县:笔试、面试一般由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同上,可能会存在部分省份面试工作由认定机构负责。 认定部分 中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www.jszg.edu.cn)为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广大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负责组织、管理和协调《教师资格证书》的印制和发放工作。 省级:一般由各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负责(一般该中心不会单独设立,挂靠在某些师范院校里,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如未成立该中心的省份,一般直接由省教育厅人事处或师范处负责。 市级:一般由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负责(一般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如未成立,一般由市教育局人事处或教师处负责。 区县:一般由各区县教育局人事科或办公室负责。 以上给大家总结的并不一定完全正确,因为行政部门太多加之越到地方该项工作的负责单位并不截然相同,因此小编重申以上只适用于大部分情况下,极个别地方可能会有所差异。希望考生朋友通过了解不同的主管单位,能够及时明白自己要了解的问题找哪个部门咨询或解决。如果以上不能帮到大家,建议不要盲目百度,直接咨询当地教育局,询问具体由其下属的哪个部门负责。 附:福建省各地教育局联系方式
福建省各地教育局联系方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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