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10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近1万人。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师资力量建设,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经济建设服务,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4日---2015年9月7日。 2.报名地点: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连云港市海州区圣湖路28号玖兴楼B509室),联系人:鲁老师,联系电话:0518-85817766。 3.报名所需材料: (1)《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份(附件2)。 (2)各层次学历、学位、身份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 (3)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通过核对考生报名条件和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自动丧失考试资格。 5.全部岗位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涉及岗位核减,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资格审查通过后,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电话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考试安排。 (二)考试 考试分为说课和面试两个环节。说课和面试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纪委、市监察局驻校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1.说课 说课主要对教材分析与处理、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程序、教学基本功、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考量。说课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开考比例不足1:3的岗位合格线为65分。在说课合格人员中,根据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主要对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教育观念、教学思想等方面进行考量。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说课成绩+面试成绩)/2。 4.成绩公布时间及公布方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说课成绩、总成绩分别于说课和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并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三)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市人社局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相关事项说明 1.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报考。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应聘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报考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18-85817772。 4.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可以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室举报投诉。监督电话:0518-85817772。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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