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 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流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2015年 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潍人字〔2015〕2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潍坊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日期时间 日期:2015年8月29日至8月31日。 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简章中岗位所要求的经历证明材料;个人工作学习过程中的科研成果、论文、获奖等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成果性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处;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托别人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以 面试和技能测试的方法进行。面试工作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 试讲和回答问题方式进行。技能测试体现岗位特点,采用现场演练方式进行。 面试和技能测试结束后,按面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面试每人70元,考核每人40元。 四、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核体检(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思想 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工作实绩等。考核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体检、考核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五、聘用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如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公示7日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汇总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报名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潍坊职业学院奎文校区11号楼307室。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43号。 联系方式:0536-8527153、15169575918 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 潍坊职业学院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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