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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职业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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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7 11: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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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2015-2016学年度南海区职业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现将2015-2016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职业学校教师招聘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31名,具体招聘职位见附表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毕业生:学科专业对口,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3年、2014年毕业生)。
  (二)在职人员: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男性未满45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即男性1970年9月1日或以后出生,女性1975年9月1日或以后出生);其中2014年9月1日至今连续在我区任教,现仍在教学岗位的临时聘用专任教师年龄可放宽到男未满50周岁、女45周岁(即男性1965年9月1日或以后出生,女性1970年9月1日或以后出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8月26日):在南海人才信息网(详见http://www.nhrc.com.cn)、南海教育信息网教师招聘专栏上公布本招聘方案(详见http://www4.nhedu.net的“2015学年度教师招聘专栏”)。
  (二)报名
  1.报名时间:9月10日至
  9月14日
  2.报名地点:考生在南海教育信息网“教师招聘专栏”中的“教师招聘系统”报名,并按要求递交报考纸质材料。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
  3.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
  4.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指具体学校)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四、考试
  (一)初试(9月21日):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初试成绩当天公布。招聘单位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推荐复试人员,文化课岗位推荐复试人数比例与招聘计划数不低于3:1,专业课岗位不低于2:1,如初试报名人数不足以上比例的岗位,可按实际确定推荐人数。
  (二)复试(9月25日):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以笔试形式进行,内容为教师通用能力(各招聘岗位统一测试从事教师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三)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按45%+55%的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复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人才信息网、南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出。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15年8月26日
  附件1: 招聘教师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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