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温泉之乡——林甸县,隶属于 黑龙江省大庆市,座落于松嫩平原北部。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国际温泉名城建设,急需在项目管理、地震监测等领域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事业单位计划引进各类人才6名。其中综合管理类3名,专业技术类3名。详见附件1《林甸县2015-201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岗敬业。 2、具有“211工程”及以上院校一表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3、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挂科及其他不良表现。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原则上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引进程序 1、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网上报名,各岗位招满为止,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主要包括《人才引进信息表》,毕业证、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二寸正面蓝底免冠正装电子版照片,已获得的外语等级证或职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 2、初审: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以通知为准。 3、 面试: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确定后,通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由人才引进工作组到相关面试地点进行现场面试,核实申报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通过面试初定人选。 4、测试:对面试确定的初定人选,根据报考岗位进行相应综合理论测试,综合面试和测试成绩,确定初步入围人选。 5、考核:对拟引进毕业生进行档案审查、校方了解。如毕业生存在隐瞒等虚假行为,视为毕业生违约,取消其引进资格。 6、体检:组织拟引进毕业生参加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资格。 7、审批:经测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实习。实习期满后,对引进人员进行考察,对于考察合格者,即可开始办理事业编制的入编手续,对于考察不合格者,引进方有权解除三方协议。同等条件下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关职业资格人员优先录用。 四、有关政策及待遇 1、引进的高校毕业生统一纳入县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相应岗位同等待遇。 2、引进的在职人员为公务员身份的,正常办理调转手续的,纳入相应岗位编制管理,不能办理调转手续的,纳入县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相应岗位同等待遇。 3、引进的在职人员为事业干部身份的,纳入相应事业编制管理,保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等各类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由双方协商确定相关政策及待遇。 5、引进人员按照相关干部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在林甸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自行辞职的,应负相应违约责任。 五、其它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林甸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面 试 地 点 及 时 间:另行通知。 联 系 电 话: 0459-3310753 网上报名,请认真填写附表2《林甸县2015-2016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信息表》,不准改变原表格式,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中共林甸县委组织部 2015年8月25日 2015年林甸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
2015年林甸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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