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村干部合理有序流动,建立大学生村干部成长成才机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 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我市在岗大学生村干部中 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二、招聘对象 2008年、2009年全市选聘、目前在岗、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思想 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基层工作; 2、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遵守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制度;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信息发布、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法: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持以下有关证件: (1)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从网上下载、填写的《南阳市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照片2张。 (2)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大学生村干部,要提供奖励证书及表彰文件的原件(均附复印件一式两份),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要提供县区组织部、有关党工委的证明。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12日— 9月13日(8:30-16:30)。 3、报名地点:南阳市人力资源大厦三楼大厅(兴隆路3号)。 4、报名费用:根据省财政物价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共计60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9月17日上午、下午及18日上午(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在原报名地点领取 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含农村政策法规、农村工作知识)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奖励加分 两个聘期以上的任职年限实行笔试奖励加分:截止2015年8月28日连续任职满6年的加1分。 任职期间工作实绩突出的实行笔试奖励加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奖励加6分;受到省辖市委、市政府或省直单位表彰的,奖励加4分;受到县(区)委、县(区)政府或市直单位表彰的,奖励加2分;近五年年度考核连续优秀的,奖励加1分。工作实绩突出多项奖励加分的,以最高奖励加分项为准,只奖励加分一次。 3、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奖励加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异地命题,异地考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三)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并缴纳相关费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 1、资格复查。对考察对象的大学生村干部身份、学历、在岗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相关证书资料和证明材料进行复查; 2、现实表现。对考察对象社会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组到考生所在乡镇、村与所在乡镇分管领导、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等进行座谈,了解其平时表现情况;与考察对象见面,听取个人情况介绍;特别要核实考生在岗履职情况。 报考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分配。分配原则上回本人任职县区和任职乡镇,编制不够的进行调剂。分配情况要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的内容包括:拟聘职位、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聘任大学生村干部时间及任职情况等内容。公示结束后,由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大学生村干部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乡镇工作至少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公选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新聘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所在县区委组织部签订《服务基层承诺书》。 八、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分别按管理权限统一组织实施,组织部门负责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招聘工作。 要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严明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或审查把关不严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377—63399826 南阳市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8月28日 南阳市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阳市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南阳市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加分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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